與女友吵架后13樓拋擲化妝品瓶 男子獲刑
與女友吵架后13樓拋擲化妝品瓶 男子獲刑
2022-12-20 9:5:2 來源:中國法院網 閱讀數:中國法院網訊(傅俊維 華梓成)近年來,隨著高層住宅拔地而起,高空拋物、懸掛物墜落的現象時有發生,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,成了“懸在城市上空的痛”。為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安全感,我國將高空拋物行為寫入刑法,拋物者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,還需承擔刑事責任。近日,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該區首例高空拋物案。
今年5月20日晚間,王某因感情問題與女友發生糾紛爭吵。為發泄不滿,王某竟將房間內的化妝品瓶和一些衣物從13樓窗戶拋下,化妝品瓶子砸到在一樓路過的被害人舒某,致舒某頭部受傷。經鑒定,舒某的損傷屬輕傷一級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被告人王某因瑣事從建筑物拋擲物品,情節嚴重,其行為已構成高空拋物罪。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可以從輕處罰。案發后,被告人與被害人舒某達成賠償協議并取得諒解,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。綜上,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王某犯高空拋物罪,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。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。
法官說法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的相關規定,高空拋物不以造成人員傷亡、財產損失為構成要件。這也意味著一旦高空拋物,無論是否產生損害后果,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。司法實踐中,部分高空拋物案件因當事人發泄情緒而發生,隨手拋下的小物件,一旦砸到人或物品可能造成巨大的損害,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脅。在當事人冷靜過后,都會對自己的沖動后悔不已,但等待他們的將是刑事處罰。希望通過本案的判決,引導大家理性、冷靜對待生活中的矛盾和情緒,自覺抵制不良行為,培育文明的生活習慣,守護群眾“頭頂上的安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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